锅炉使用单位在锅炉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使用单位为个人的);
3.锅炉产品合格证、锅炉产品数据表;
4.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5.锅炉能效测试报告(必须本型号锅炉或者覆盖范围内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6.锅炉房内分汽(水)缸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数据表;
7.锅炉出口至分汽(水)缸间的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压力管道元件合格证和单线图或者标有管道编号的系统图;
8.锅炉至第一用热设备之间1000米以内蒸汽或者高温水管道的压力管道元件合格证和单线图或者标有管道编号的系统图。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符合相关工种的年龄要求;
2、没有妨碍相应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1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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