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树立安全较好的思想,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当班时必须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经常进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置,并报告班长。
二、锅炉操作人员分为Ⅰ、Ⅱ、Ⅲ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1、Ⅰ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
2、Ⅱ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3、Ⅲ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符合相关工种的年龄要求;
2、没有妨碍相应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1寸彩色照片。
培训/考证报名咨询:广西庆达特种作业培训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十楼C座 蒋老师 18070946763(vx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