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上岗,并具备电路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以及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2、现场检修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操作。
3、在使用仪表检测电路时,应预先调好仪表的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
4、检修设备时,必须事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后,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检修作业,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当电气设备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
6、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计算机系统的CPU、电源板、输入和输出主件、以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7、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触及。
8、严禁使用普通铜丝及其他非专用材料代替熔断器。
9、检修作业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清除作业现场所有杂物,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0、检修作业临时中断或检修作业开始时,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电源已断开且无电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11、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在带电的情况下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