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压不置换动火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是什么?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
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 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必须保证动火操作系统的氧含量≤0.5%。
4.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 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 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 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